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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16

强制性国标明年2月1日实施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应采用专用容器

市场监管总局(国家标准委)近日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《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》,将于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。标准提出,运输非食品的容器不应运输食用植物油。 标准界定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术语,规定了散装运输容器基本要求及清洁、维护和管理、运输作业方面的要求。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容器应采用食品专用容器,应在容器外显著位置明显标识“食用油专用”或“食品专用”字样,容器内外均应干净卫生。运输非食品的容器不应运输食用植物油。用于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集装箱液袋为一次性使用容器,不应重复使用。应确保运输容器不渗漏、不泄漏,食用植物油不受到污染,且便于装卸及运输。 根据这一国家标准,如有运输某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后,再运输另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;运输低等级食用植物油后,再运输同品种高等级食用植物油等情形,应先将容器内的残留物清除干净,并对容器进行擦拭等清理。同时,根据国家标准,应对食用植物油装油、运输、卸油等环节进行记录。记录内容应完整、真实、有效,以满足质量追溯要求。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应少于运输结束后2年。